关于做好2016年选调生后续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7-12 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学院:

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福建省公务员局《关于确定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名单的通知》(闽委组通〔2016〕60号) 精神,我校2016年选调生名单已经确定,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、选调生主要安排到基层党政机关和法院、检察院机关工作,由各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公务员手续。

2、请尽快通知确定入选的毕业生本人,并协助做好选调工作。

3、选调生请于2016年7月25日上午9:00持报到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原件,按照确定的接收单位或分配地,前往设区市委组织部、人社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。届时,省委组织部将会同有关单位,召集选调生见面谈话。选调生分配到具体单位工作,于2016年8月1日前完成。

4、请将入选选调生的学生档案,径寄分配地的设区市委组织部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。选调生的党团组织关系由本人随带接转。

附件: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确定人选名单(集美大学)

福建省2016年选调生确定人选名单(集美大学).jpg

学生工作部

2016年7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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